當你覺得荒謬時,你已身陷其中──大逃殺
書名:大逃殺
作者:高見廣春
譯者:楊哲群
出版社:木馬文化
出版日期:2005年7月
推薦指數:★★★☆
個人偏好:★★
備註:18禁…
‧方圓六公里的孤島,逃離者格殺毋論
‧不限手段
‧僅能有一位生存者
‧活動範圍逐日減少
‧二十四小時內無人死亡,則處死所有生存者
除了荒謬,我真的找不到另一個詞來形容這本書給我的感覺。(剛從無人島逃回來的木馬逃編拿起狼牙棒嚷著「你給我看完再說!」……啊!對不起,故事裡沒有狼牙棒這種武器)
這個感覺,從我看懂故事設定起,就始終揮之不去,即使是擺明脫離現實的科幻跟奇幻小說,都很難帶給我這麼強烈的……嫌惡感?
這,難道就是類型閱讀嗎?滿足某種具有特殊閱讀「癖好」的人,卻無法見容於其他人的出版品?(那情色文學算嗎?腦海開始回溯曾經讀過的出版學教科書,盡是扭曲的類型出版概念……此時,書系編輯起身,甩甩飄逸長髮,用不屑的眼神瞄著我,隱約感覺她在說:「這個人出版是讀假的嗎?」)
嗯,即使可能會被木馬總編大卸八塊(殺我請用機槍,千萬不要用鐮刀,那段被鐮刀割裂的劇情一直讓我覺得很恐怖),我還是無法壓抑這樣的感覺……荒謬!真是太荒謬了!把一堆超齡成熟的國三學生丟到小島上(即使是受過軍官教育的我,還是覺得自己打不贏這些人),套上裝備了炸彈的項圈,配給武器逼他們自相殘殺,大玩美好人性跟殘酷生存慾望的角力遊戲?這在看過多種打打殺殺的少年漫畫劇情的我眼中,實在是無聊可悲卻又萬年不變的芭樂劇!
但不知道為什麼,在嫌惡的情緒下,我用一種異常快速,像是被劇情黏住般的節奏讀著,其實不太看小說的我(特別是這種唬爛小說),竟然很快速地看完了這本書!而即使看完之後我的評語還是一樣是荒謬,但那種荒謬的感覺卻昇華成一種「雀躍的荒謬」。是的,荒謬的雀躍……。
它的確跟那些奇科幻文學的荒謬很不一樣!雖然你打從心裡不相信會有玩這種殘酷遊戲的政府,但你的心中隱然知道,姑且不管什麼諷刺時政的弦外之音,只要有個瘋狂的強人出現,這故事並不是不可能的(讀過歷史吧!人類史上並不是沒有發生過比這個更瘋狂的史實);雖然你也相信一群國三學生不可能打出這麼像樣的生存遊戲,但你卻也不得不否認這些情緒跟劇情都是很真實而有「存在感」的。
你可以想像,你可以揣摩,你會知道,當有人拿刀指著手上有槍的你時,你可以選擇開槍;你會知道,當你被迫要跟好友互相廝殺時,再好的朋友你還是會去臆測,甚至去懷疑他。但相對的,假如你沒看過魔戒,你不會知道當一個遠古大妖怪站在你面前,甘道夫手上的那根爛木杖會比消防水柱更有用;你更不可能像哈利波特一樣推著車往月台的牆壁撞去!而更真實而讓人開始接受這個唬爛的劇情設定的原因,正是那種荒謬的感覺:當你覺得荒謬至極的同時,故事裡的主角,正也是這樣的心情!你已經成為故事裡的一員了!(有看過哆拉A夢那個能夠進入童話故事的道具吧?感覺就是那個樣子)
另一個讓我覺得有趣的,是這部小說的內容實在太有畫面,太像電影劇本了!假如你同時看了電影跟小說,卻沒有人告訴你哪個是原著,搞不好你會以為電影才是原著!我沒看過電影,但從我讀到坂持殺死第一個同學開始,腦中不自覺開始有著具像的畫面配合劇情在眼前浮現。然後你會發現,看這部小說根本不用在意什麼字句優美,甚至面對一時沒看明白的劇情,你也不需要停下來看仔細。因為看這本書就跟看電影一樣,你只要順著劇情,襯著你荒謬的感覺去體驗就對了!
或許這就是類型閱讀吧!故事裡的某個劇情,某個想像正好合了你所能揣摩的那個味兒,觸動了你心裡那根同理的神經。此時,什麼文字什麼合理性都不再重要了!難道你掏腰包去看科幻電影時,你會因為劇情誇張而走出戲院嗎?不會的,你會想辦法讓自己進入那個世界中。但這個故事跟科幻電影最大的差別,就在於你不需要走進那個世界,因為,其實你跟主角們所處的是同一個世界,即便它是如此的荒謬!
難道……我已經被說服了?還是……我也是屬於這一類的?
不!我不要!這真是太荒謬了!(BR迷紛紛起身去領「武器福袋」朝我走來,同時,總編輯原本充滿笑意的溫柔眼神開始滲出一絲殺意,突然有種鐮刀掛在脖子上的冰冷感……)



